等到阿玉哭得累了,昏昏沉沉地走到厢房里去程云才重新又在墙角坐下端起身旁半碗杂粮粥三两口喝掉。
现在有了钱,基本的吃喝倒是不必要节省,毕竟他和阿玉都是正长身体的年纪。
喝完粥走到厢房,程云一怔,阿玉正倒在厢房最里面的稻草上蜷缩着。
睡着了······
只是脸颊上还有几道泪痕从她之前煮粥时沾上的草灰上蜿蜒流过。
程云轻手轻脚刷好碗,走上前准备帮阿玉把泪痕拂去,想了一下又悄悄退了出去。
从自己昏迷到“阿爹”战死,她经历了太多大起大落和刺激,还是先让她好好睡一下。
恐怕这好几天她都没有休息好了。
回到院子里,程云开始思索后面的路要怎么走。
首先读书肯定是要读书的。
但是原主本身似乎是个很木讷内敛的人,在学堂里学到的知识也极为有限。
底子太差。
好在有疑似恭王的“高五叔”抢救一波。
这一点程云相信凭借自己的学习能力应该可以抹平。
其次是这笔钱。
程云摊开衣襟小心把里面的银子倒出来,大小散碎银子加在一起估计有个四五斤这样。
几十辆银子,虽然程云本身没有办法估量,但结合原主记忆中的日常花销程云也大概知道。
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这绝对算是一笔巨款了。
这么大一笔钱,如果长时间带在身上显然不好,也不安全。
当务之急是改善生存条件,这个房子···
程云认真环视了一圈,房子得换!
现在天气勉强还暖和,等到天气冷了,这个房子住起来可太难受了。
而且现在手里有钱了,总不能让阿玉继续睡稻草。
跟自己睡就更不像话了,想到那床睡起来刺刺痒痒的被子,程云就有些龇牙。
看来这里还没有棉被,这倒是门好生意,以后有机会可以开发一下。
买完房子之后,自己要进学,还需要准备束脩。
这个花费应该不是特别高,但也属于必要的花费。
另外就是自己和阿玉的衣着伙食,这是长线的。
程云摸了摸下巴,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得找个机会找一门生意做一下。
虽然以程云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古代到处都是金子,程云随便拿出一个点子都能一辈子吃穿不愁。
但是太危险了。
自己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跟阿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女。
还不是任人拿捏?
虽然有恭王的一个承诺,但程云知道这种承诺是拿来救命的,总不能因为张家偷了你的秘方你去找恭王,李家逼你转让配方你又去找恭王吧?
恭王虽然在民间声望颇高,但从他的言语来看,在朝堂上似乎混得并不怎么如意。
自己在这偌大的京城没有了阿爹,只能依靠自己了。
恭王算不得是靠山,程云也不想拿他做靠山,只能算是最后的救命的底牌。
打了败仗回来的将军,如果自己扯他的大旗做靠山。
人家的政敌看不到还好,万一人家注意到自己,怕不是随手就捏死了。
不妥!
正在努力想着有什么生意是安全省事又可靠的时候,阿玉睡醒惺忪地从厢房里走了出来。
程云朝他招了招手,阿玉走到程云身旁坐下,程云从钱袋子里拿出一小粒碎银子,对阿玉说:“阿玉,咱们一起去些肉来吃吧,咱们都长身体呢。”
阿玉毕竟年幼,现在程云又醒过来了,身上的担子卸下去之后恢复了些许少女应有的本性,眼睛一闪闪地回道:“嗯!小云哥,听你的!”
回到厢房,程云把钱袋子藏进灶台,两人牵着小手走出小院。
门外的景象十分陌生,但本能地又十分熟悉。
程云甚至不用思考,就知道往左走是什么地方,往右走又是什么地方。
迎面走来一个粗壮的妇人,看到程云和阿玉站到门口面露喜色:“哎呀,云哥儿病好啦!”
程云下意识地出声回道:“宋婶儿,我病好了,这几天多谢您帮忙。”
宋婶摆摆手:“唉,邻里邻居的,不说这些,我也帮不上个什么忙。”
程云又道了谢之后才领着阿玉离开。
买了一只不大的烧鸡,又买了些青菜。
院子太小,没地方种菜,原主和阿玉也不会。
回到小院里,程云煮好饭,又把烧鸡撕成小块。
青菜略微烫了一下,撒上盐巴。
这在前世,是只有男人才吃的工地快餐。
阿玉瞪大眼睛盯着烧鸡,不停吞咽着口水。
程云捡起一根鸡腿递给阿玉,阿玉却摇了摇头:“小云哥,你身体还没好利落,你先吃。”
程云端起碗,自己也夹了一根鸡腿:“一人一个,吃!”
“嗯!”
一只烧鸡两个人十分钟就吃完了,以前程云并不十分喜欢吃鸡,他总觉得鸡肉有股子腥味。
但自从这只鸡吃完之后,程云心里感叹:
真香!
吃完饭程云正打算靠着休息一下,阿玉已经快速捡起小桌子上的碗筷走到厢房里去刷碗了。
程云一愣,自己的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
不过他也没有阻止阿玉。
阿玉的情绪刚刚平复下来,自己还是要表现得正常一些。
天色暗下来之后程云走到厢房,阿玉已经在那里整理自己的稻草了。
“阿玉啊···”程云有些犹豫地开口喊了一声。
阿玉转过头,看着站在门口犹豫不决的程云,一边整着自己的“床”一边回道:“怎么了小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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